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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考察
由本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。
6、公示与录用
通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后,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“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”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和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五、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
上述人员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绩效工资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。
未尽事宜,按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梅老师
邮箱:rsjxjzx@163.com
联系电话:62339706
监督电话:52063167
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
2019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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